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一)遴选依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字〔2025〕2号)有关规定, 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保证质量”原则。
(二)研究生院负责导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统筹导师队伍建设;培养单位(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导师的选聘。
(三)硕士生导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学术型或专业型导师。学术型导师聘任后可指导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导师只可指导专业型硕士。
(四)硕士生导师所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主要方向属于学校研究生学位授权学科(专业)领域,原则上限在一个专业方向申报。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依法履行导师职责。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三)身体健康,能在岗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
(四)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
1.以武汉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讯作者认定参照学校标准执行)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申请学术型须满足条件(1)-(4)之一,申请专业型须满足条件(1)-(5)之一: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2)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项及以上;(3)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4)在研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5)所指导学生参加D类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运动成绩获省赛冠军及全国单项比赛前3名。
三、遴选工作流程
(一)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提交《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5月7日—5月15日)。
2.教研室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教研室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6年5月18日—5月25日)。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资格认定情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公示。已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名单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交由教研室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核。
5.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由学校认定为硕士生导师。
6.外聘研究生导师由所属学院推荐,申请人填写《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备案。
(二)提交材料清单
1.《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
2.《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
3.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需注明姓名、申报类型、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材料清单目录;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成果获奖证书、课题立项或结项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及成果转化证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请勿填写。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送至学思楼30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tpeiyang@whsu.edu.cn。联系人:章鹏, 联系电话87190758。
附件: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个人填写)
附件2.《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情况一览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
附件3.《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