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内容
(一)年度招生计划申请基本条件
1.在岗人员,且上一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导师职责。
2.当年招生的导师应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参照学校人事处退休、延聘及返聘相关规定执行)前,按照博士或硕士的学制要求能完整地指导一届学生(以招生当年的6月30日为界)。
3.近三年有以下代表性科研成果之一:
(1)公开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CSSCI/CSCD期刊全文发表或 SCI/SSCI 源刊收录,不含扩展版和会议论文,SCI/SSCI 需提供检索报告);
(2)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及以上(一等奖前 5,二等奖前 3,三等奖第 1);
(3)主持省部级(一类)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 10 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1 项及以上(课题认定参照科研处相关规定);
(4)完成国家发明专利 1 项及以上。
(二)年度科研量化积分核算
若当年申请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按导师科研积分排序确定优先招生顺序。科研积分量化参照《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成果积分量化表》执行。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个人申请
本人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点。
提交材料包括:
1.《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交至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思楼303章鹏老师),发送电子档到wtpeiyang@whsu.ecu.cn。
2.《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文期刊论文全文,英文期刊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获奖证书、课题立项或结项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及成果转化证明)。
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需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交至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思楼303)。
(二)资格审查及科研积分量化核算
学校成立审查组,对申请者政治要求、师德师风、代表性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查和科研积分量化核算,并向本人反馈相关结果。
(三)学校根据2025年度招生计划,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单。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字〔2024〕2号)
2.武汉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科研成果登记表
武汉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