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规章制度> 正文

武汉体育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环节工作要求与日程表

作者:

时间:2019-05-07

阅读量:

  

序号

基本任务

上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负责单位

工作时间

1

学位课:1政治理论

2.第一外国语

3.学位专业课

非学位课:1.专业选修课

2.实践环节

1.学位公共课、第一外语和学位专业课分两个学期上课

2.非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一年内完成

3.实践环节至第四学期初前完成

培养办、各院系

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

2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相选择

1. 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并经研究生部确认生效

2.没有参加互选的学生,不能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导师、教研室、培养办

最迟在10月底前完成

3

按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与导师共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

1.学生、导师各一份

2.所属教研室一份

3.研究生部一份

导师、教研室、培养办

第一学期1230日前

4

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进入论文阶段之前须考核:1.思想品德

2.课程成绩和学分

3.科学研究情况

4.专业完成情况

1. 研究生部负责学生的成绩和学分考核,各教研室导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核

1. 2. 考核合格者进入论文阶段;不合格者随下一年级补考,仍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学籍,发肄业证书

导师、教研室、培养办

第三学期末

5

1.下载开题报告书,与导师充分交流,以确定选题

 

2.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开题报告

 

3.按期参加开题报告会

1.制作完整的开题报告书,对选题意义、研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类似文献综述)、研究的重点与可能的创新或突破、主要研究思路,主要参考文献,写作与研究计划等问题作较全面的反映;事先提交的给各位导师的开题报告书应有导师的书面同意意见;

2.提前将开题报告书交给参与开题报告会的各位导师;参加开题报告会的导师每组应不少于三人;开题报告会应有导师组会议详细记录

3.首次开题经评议为不合格的,应根据要求,重新选题或重新完善其形式与内容,并经导师同意;最后提交的开题报告书应有导师组长的书面同意;通过开题的,才能正式进入撰写阶段;

4.第四学期结束前未开题者推迟一届答辩

导师、教研室、学位办

第三、四学期

6

1.认真撰写论文,提交论文初稿,主要包括中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文与主要参考书目

 

2.按学校规定,初稿满足必备的形式要求与实质要件。

1.学生在撰写过程中应积极与导师沟通、联系;方式可以是电话、E-mail、面谈等形式;

2.导师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督促学生认真撰写学位论文;指导学生进一步确定与调整论文主题与大纲,强调遵循学术规范,认真推敲论文的主要观点、引用文献与文字表述;导师收到论文初稿后,应及时(一个月内)给学生反馈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

3. 中途改变课题或改变计划应及时报研究生部审批,并经过重新开题报告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导师、教研室、学位办

第四、五学期

7

导师检查研究生论文进展情况,定期指导,各教研室负责督促检

导师负责审阅

导师

第五学期末

8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同意答辩名单

1.导师和教研室对研究生学位申请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按表格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交有关部门审查;

2.经培养办审核通过

3.本人不申请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论文答辩,不毕业

导师、教研室、学位办

第六学期315日前

9

学位论文要在院规定的时间递交。由研究生部送外单位和本校专家进行双盲评审

1.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或评审不合格者,随下一年度重新申请;

2.论文撰写格式及要求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硕士论文撰写规定及打印格式要求》进行;

3.用于双盲评审的论文中不得含有本人及导师的个人信息

学位办

第六学期31015

10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同意答辩人员递交正式答辩论文及相关材料

论文、申请硕士学位资料审查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导师、教研室、学位办

第六学期415日前

11

论文答辩须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委员会就学位论文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和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1.通过:答辩秘书在答辩后3天内将有关材料整理后交研究生部;

2.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在半年或一年内修改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导师、教研室、学位办

第六学期56月份

12

1在答辩后的2周内整理并向学位办提交各种资料

2向图书馆提交论文1本,按要求上传电子文档

3拍摄个人学位数据照片

含修改后的论文及电子文档、学位评定书、授予硕士人员登记表、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单、资格审查表、论文答辩表决票等

教学秘书、学位办

答辩后的2周内

1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

 

学位办

第六学期6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