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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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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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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同时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就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业优秀者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跨专业 / 专项的研究生不允许提前毕业)。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凡在校期间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2、每学期按时注册;

3、已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每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允许一科成绩为合格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不低于75分(允许一科不低于70分),无重修记录;

4、申请者需参加英语六级考试,且学术型研究生需达到60分(425分)以上,专业型研究生需达到55分(390分)以上。其他语种达到相应水平;

5、学术型研究生在核心刊物(北大版核心和南大版核心库中认定的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1篇以上,排序为第一作者或为独撰,且作者单位应署为武汉体育学院;

6、专业型研究生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排序为第一作者或为独撰,且作者单位应署为武汉体育学院;

7、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环节。

三、申请程序:

1、研究生于第二学年的630日前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提前毕业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文档中下载,导师和院系签署意见)、英语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

2、各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研究生院上报名单。

3、研究生院汇总核定各院系提前毕业名单,并与研究生签定《提前毕业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 两年毕业的研究生需缴齐全部培养费。

2、经审批已办理提前毕业手续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提前毕业者,只发给结业证书。

3、各院系可在本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学科专业提出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