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对象不同:
就业协议书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但其主体是毕业生以及单位;劳动合同仅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签约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主要确定毕业生就业和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意向,涉及派遣、人事档案、户口等政策性事宜;
劳动合同主要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岗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两者之间的联系:谈好的工作福利待遇建议在就业协议书中写明,以作为劳动合同条款的依据。
3、签约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书一般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或暂缓就业期、择业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一般是劳动者去单位工作时签订。
4、法律适用、争议处理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属于普通民事协议,受《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调整。
5、法律效力时段不同:
(1)就业协议书的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为合同约定期限内有效。
(2)当然,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岗位、工资待遇等,应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若相同事项,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合同、最新的意思表示为准。
6、违约金范围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自由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仅适用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