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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硕士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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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届硕士毕业生:

为做好就业工作,现将户口档案托管工作安排如下:

1、托管对象
  2009年6月3日前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已经落实单位的要在6月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研究生部B203);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凡是以上情况的毕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托管手续,未办理的相关档案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寄回原生源所在地。

2、托管办法
  到研究生部B206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认真准确填写后交研究生部。之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办理托管手续费用:80元

3、托管时间
  我部接受委托办理的时间为:6月3日——6月13日 

研究生部就业指导中心
20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