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需进行相应调整,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调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院或相近学科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委员5-7人。
(二)分委员会主席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原则上实行席位制,由学位点牵头学院院长担任;分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实行任期制,聘期4年。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影响。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办公室或秘书,负责处理其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并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名表》(见附件),提出推荐名单,并于2022年9月6日之前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449826702@qq.com。
联系人:付菁菁87791399
武汉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置》
2.《武汉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