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研室、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同等学力已修满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持有我院颁发学位课程结业证书且取得国家组织的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学位论文己完成的学员;
2.2019级延迟毕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1.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详见附件一:教学秘书通讯录)依据学位类型提交资格审查表(附件二、附件三),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提交盲评版学位论文和论文送审清单(附件四)。
2.各学院于9月19日前汇总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送审清单统一提交给学位办,论文命名要求为:学位类型+学号+姓名,如:同等学力+1052220000001+张三。学位办于9月20日将汇总的电子版盲审论文提交至学校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逾期将不予受理),文字重合百分比在以内20%(不含20%)可进行论文通讯评审外送,查重不符合要求者,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论文通讯评审外送及学位申请事宜。
3.学位办对符合查重条件的论文进行对外送审,每篇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若等级评定结果有1个为“不合格”,限期两周内修改论文后将再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若复评结果仍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若等级评定结果有2个为“不合格”,则取消其本年度论文答辩的资格。评审结果将在10月中旬以后反馈给学院。
4.学院通过盲评结果安排答辩事宜并将结果上报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上报学位授予名单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