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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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假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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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校历,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本学期结课、期末考试(核)、成绩报送、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学期评教等研究生假前培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时间与考试安排

    (一)结课时间

    研究生于2025年12月26日(第十七周周五)前结课。

    (二)考试时间安排

    1.统考科目安排:《多元统计分析》12月26日上午考试,《英语》12月26日下午考试;

    2.其他课程于第十七周内随堂考试;

    3.在线示范课(网上选修课)1月18日前完成考核。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要申请缓考(详情参见通知附件)。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开展考试或考核。之前办理过请假或调课手续尚未补课的教师,须在结课前完成补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二、成绩报送与提交

    任课教师须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成绩,时间不得晚于1月12日(第二十周周一);系统提交完毕后,导出成绩记录表并签字提交至相关管理部门,其中,公共课、选修课交至研究生院,专业课交至研究生所在学院留存。

    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级硕士生须在假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27日至31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并提交。

    四、学期评教

    学生评教是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2024级硕士生和2025级博、硕士生须在12月27日至31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对本学期课程进行评教。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课程缓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