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体育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和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监督巡查组,全面领导和监督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察组,负责指导、监督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方向)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有近亲属参加2025年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在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各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面试评分工作。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控制线)
1.外语(英语)成绩不低于学校确定的各专业复试控制线。
2.专业方向课不低于学校确定的各专业复试控制线。
3.总分在各导师方向排名靠前者。
序号 | 专业名称 | 英语 | 专业方向课 | 总分 |
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60 | 70 | 210 |
2 | 运动人体科学 | 60 | 60 | 180 |
3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55 | 60 | 185 |
4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65 | 65 | 200 |
5 | 运动心理学 | 55 | 70 | 190 |
6 | 体育新闻传播学 | 55 | 65 | 175 |
7 | 运动康复学 | 60 | 70 | 180 |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人数原则上按导师招生计划数的1:2确定。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达到复试控制线人数超过复试人数时,按总分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总分相同时,以专业课、外语、专业基础课的优先排名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导师生源不足可在同一专业内调剂。
2.报考不同专业的考生不调剂录取。
3.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时间
2025年5月10日至16日,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四)复试方式
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未来研究设想三部分。其中“未来研究设想”由考生提交书面材料,复试专家小组现场评阅。其他复试内容采用面试的方式开展。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占复试成绩的50%。
3.未来研究设想占复试成绩的30%。
4.复试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科平均成绩)×30%+复试成绩×70%
(六)成绩公示
各学院复试完毕后,由学院在其官网对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录取
(一)博士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各招生学院综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考核成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提交方式在拟录取公示时详细说明)。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提供虚假信息者;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
(四)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注册;有违规违纪等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拟录取名单将由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87191802;邮箱:yanzhao@whsu.edu.cn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