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武体院发〔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照《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武体院发〔2022〕35号)和本单位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坚持双方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双选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2023级硕士生双选具体实施方案、导师聘任名单(9月6日—9月11日)
各培养单位确定2023年硕士生双选具体实施方案、导师聘任名单(包括校内导师、外聘导师、行业产业导师)、指导方向和可指导研究生数量,于9月11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审定。相关要求如下:
1. 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导师原则上不参加双向选择;
2. 每名研究生导师可指导研究生数量,原则上教授不超过5名,副教授不超过3名,未完整指导一届的不超过1名;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各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导师、行业产业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
4. 根据需要,各培养单位可聘任已获得我校外聘导师资格的校外导师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外聘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 ;
5. 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聘任资格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第二轮专任教师、教辅专技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结果及结果应用的通报》文件执行。
(二)组织师生见面会(9月12日—9月15日)。各培养单位组织所在教研室开展硕士生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
(三)学生网上填报意向导师(9月18日—9月20日)。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导师选择,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四)导师网上确认学生(9月21日—9月24日)。导师按照可指导人数确认意愿指导学生。
(五)师生双选名单确定(9月25日—9月28日)。对于第一轮网选未达成一致的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协调组织第二轮师生双选工作,确定最终名单,于9月28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蔚(87139828);章鹏(87190758)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