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照《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字〔2024〕2号)和本单位制定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坚持双方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双选程序
(一)各学院确定2024级硕士生双选实施方案和导师聘任名单(9月6日—9月11日)
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审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开展。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并将2024年硕士生双选导师聘任名单(包括校内导师、外聘导师、行业产业导师)、指导方向和可指导研究生数量于9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
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1. 应为在岗人员,且上一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聘任资格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人事处聘期考核结果相关文件执行。
2. 当年招生的导师应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参照学校人事处规定)前,按照硕士的学制要求能完整地指导一届学生(以招生当年的6月30 日为界)。
3. 近三年有以下代表性科研成果之一: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2)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及以上(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三等奖第1);
(3)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横向课题1项及以上
(4)完成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5)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作口头报告 1 次及以上。
以上科研成果均应以武汉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引进人才除外),且与本人学科专业一致,成果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导师指导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数量原则上教授不超过5名,副教授不超过3名,未完整指导一届的不超过1名;在校硕士生总数不超过 15 人。
4. 根据需要,各培养单位可聘任已获得我校外聘导师资格的校外导师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外聘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各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导师、行业产业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
(二)组织师生见面会(9月14日—9月18日)
各培养单位组织教研室开展硕士生导师与研究生见面会。
(三)学生网上填报意向导师(9月19日—9月22日)
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导师选择,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四)导师网上确认学生(9月23日—9月25日)
导师按照可指导人数确认意愿指导学生。
(五)师生双选名单确定(9月26日—9月29日)。对于第一轮网选未达成一致的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协调组织第二轮师生双选工作,确定最终名单,于9月29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章鹏(87190758)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