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队伍建设,现开展2024年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导师职责
行业产业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负责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积极参与该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案例教学等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活动,为专业学位建设与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选聘条件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注重为人师表,坚持严谨治学,遵守科研诚信。
(三)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实践经历至少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并取得了教学、科研、训练、管理等相应业绩。
(四)与我校相关学院有实质性的教学或科研合作经历,或有意愿与我校开展相关专业领域产学研合作,优先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中有实质合作的行业产业专家中选聘。
(五)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提交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学位学历、职称职务、科研训练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二)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院结合实际和本学院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确定拟选聘导师名单,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于5月6日之前将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备案新增行业产业导师名单,正式发文聘任,聘期3年。研究生院统一印制聘书,学院负责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确保选聘工作成效,推动校内导师学术指导与行业企业导师实践训练有机结合。
(二)保证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选聘对象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坚持选聘标准,重点突出选聘对象的行业产业经验与影响力,确保选聘工作质量。
五、行业产业导师续聘与工作量发放
(一)行业产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结束后,学院可根据行业产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对行业产业导师聘期内培养成效进行考核,并作出是否继续聘用的决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行业产业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校内导师发放第一学年和第三学年研究生指导费,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责任人;行业产业导师发放第二学年专业实践环节指导费。
联系人:章鹏(87190758;邮箱:568433218@qq.com)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申请表
2.武汉体育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汇总表(学院)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5日